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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支持: 方森科技 一、“特殊慢性病”的病種和范圍有哪些?
“特特殊慢性病”的病種主要有26種,分別為:
精神病(精神分裂癥、情感性精神障礙)、癲癇、帕金森氏病(震顫麻痹)、冠心病、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心力衰竭、腦血管意外(腦出血、腦梗塞)、糖尿病、肝硬化、老年性前列腺增生達2度、3度、慢性腎小球腎炎、腎病綜合癥、活動性肺結核病、慢性活動性肝炎、原發或繼發性高血壓、類風濕關節炎、甲狀腺機能亢進(減退)、阿爾茨海黙病、系統性硬化癥、干燥綜合癥、重癥肌無力、強直性脊柱炎、原發性青光眼、運動神經元病。
二、“特殊疾病”的病種和范圍有哪些?
“特殊疾病”的病種主要有6種,分別為:
惡性腫瘤(含各種癌癥、肉瘤、白血病)、慢性腎功能衰竭、器官移植術后抗排異治療、系統性紅斑狼瘡、再生障礙性貧血、血友病。
三、“特殊慢性病”、“特殊疾病”如何申報辦理?
公司職工所患疾病為上述病種時,需要申請辦理“兩特病”門診待遇者,須將相關資料交公司醫保辦負責報送。
職工申辦“兩特病”就診證時,應提供以下資料:
1.近兩年內有關的門診病歷,有住院史者還需提供出院小結;
2.確診申報病種的相關檢查、化驗報告單(原件及復印件);
3.醫院病情診斷證明(原件加蓋病情診斷證明專用章)等資料;
4.申報病種所需對應的資料;
5.《昆明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特殊慢性病門診就診審批表》(醫院提供)一張;
6.三張半寸免冠照片(近照);
7.以上所有資料復印件需醫院蓋章(“特殊疾病”申報資料需蓋醫院病案室專用章)。
“特殊慢性病”患者需要增加辦理病種的可按上述要求提交資料申辦。
四、“特殊慢性病”、“特殊疾病”由誰確認?
“特殊慢性病”的確認須由二級(區、縣人民醫院)及其以上定點醫療機構審核認定(審批表上應有主治醫師簽字、醫院蓋章)。
“特殊疾病”的確認須由三級定點醫療機構審核認定(審批表上應有主治醫師以上醫師簽字,醫院蓋章)。
五、“特殊慢性病”門診費用如何結算管理?
“特殊慢性病”門診醫療費實行定額管理。門診就診費在一個自然年度內,統籌基金支付限額為2000元(限藥品費),患兩種以上(含兩種)病種的,年度內統籌基金支付限額為3000元。“特殊慢性病”的起付標準為550元(不分醫院等級,費用由個人承擔)。
超過起付標準,符合病種用藥范圍內的藥品費,統籌基金支付80%,個人自付20%,年度超出限額(2000元或3000元)的個人自付,未用完的不累計。
無論病種的審批日期是何時,其統籌基金支付限額(2000元或3000元)都是截止到當年12月31日。
六、“特殊疾病”門診費用如何結算管理?
“特殊疾病”門診醫療費用開支,按基本醫療保險住院費用結算管理,一個自然年度內僅付一次起付線,且門診起付標準不與住院起付標準累加計算。結算時按實際就診醫院的等級決定起付標準和自負比例,在不同醫療機構之間醫療費可共同累計計算起付線。個人應負擔部份個人自付;統籌基金負擔部份,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結算。
七、“特殊慢性病”、“特殊疾病”就診如何管理?
“兩特病”門診實行定點醫療機構及用藥范圍管理,凡經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批準的“兩特病”的職工 ,只能選擇兩家定點醫療機構作為其門診就醫的醫療機構,就醫定點醫院一經選定,一個自然年度內原則上不予變更。“兩特病”患者門診就醫時,必須出示“兩特病”就診證、《昆明地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就診病歷手冊》、身份證及社會保障卡。
建投五公司醫保辦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