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從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了解到,今年的建筑市場監管工作要點已明確,其中引人注目的將出臺《建筑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并要求做好宣貫工作,指導和促進建筑業的發展。
新近發布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2011年工作要點》主要內容,以工程質量安全為核心,以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為主線,深入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加強建筑市場動態監管力度,嚴格市場準入清出管理,嚴厲打擊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查處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加快法規建設,健全市場制度,做好行業發展等有關工作,分四個方面共23條款。
第一部分為繼續深入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將組織召開2011年度建筑市場監管工作會議,交流各地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活動、加強建筑市場動態監管、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等方面的經驗做法,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務。
第二部分是加大建筑市場動態監管力度,嚴格市場準入清出管理。研究制定《進一步加強建筑市場監管工作的意見》,重點規范建設工程發包承包行為,強化對建設單位市場行為的監管;適時召開全國整頓規范建筑市場秩序電視電話會議,部署整頓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工作任務。組織做好施工總承包特級企業資質標準就位工作等都在計劃之列。
在第三部分加快法規建設,健全建筑市場管理制度中,繼續做好《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的調研、論證和配合協調工作;繼續組織開展《建設工程監理條例》的論證起草;組織修訂《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規定》、《建設工程監理管理規定》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等一系列規章制度。
最后部分是做好行業發展和國際交流合作等相關工作。其中要求出臺《建筑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做好宣貫工作,指導和促進建筑業的發展。此外還有加強對外交流合作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外承包工程管理條例》相關配套法規的制定工作,共同研究制定進一步大力發展對外承包工程的指導意見;組織協調建筑企業開展對外承包工程和勞務合作;做好各項對外開放的談判要約工作;積極穩妥地做好與香港、澳門、臺灣及其他國家和地區建筑師和工程師的交流工作等。 (來源:《建筑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