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監督,對于不合格的水利工程,相關部門應在媒體上曝光。”12日,市水務局召開聽證會,邀請社會各界對擬定的《昆明市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辦法》提出意見和建議。聽證代表們建議,媒體應更多地參與水利工程的監督。
去年以來昆明遭遇百年大旱,同時也成為了我市水利建設的黃金期,在加快推進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小水池、小水窖建設時,水利工程建設質量成為關注焦點。市水務局就此擬定了對水利工程質量進行嚴格監管的辦法。參加聽證的16位代表對管理辦法提出了許多修改意見。鑒于去年以來水利工程建設速度快、規模大,為讓工程經得起歷史的檢驗,市民代表、來自市供銷社的退休職工羅邦芬建議,加強對水利工程的輿論監督,管理部門要對不合格的水利工程主動在新聞媒體上予以曝光,對于不合格工程的施工單位不但要賠償經濟損失,還應該給予雙倍的罰款。
據決策發言人、市水務局建設處處長邱云生介紹,擬定的《昆明市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辦法》對水利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項目法人、監理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質量管理及建筑材料設備購置管理和工程保修、處罰等進行了明晰,還明確了水行政管理部門是質量管理的責任主體,并首次對水利工程的外觀提出要求,即水利工程的混凝土預制構件要逐步實施標準化設計、工廠化生產,在確保混凝土強度的前提下,要提高預制構件的平整度、光滑度,有效解決混凝土外觀出現的蜂窩麻面問題等。水利工程的外觀度要向市政工程、園林工程標準靠近。(來源:昆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