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公網安備 5301020200090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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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支持: 方森科技 日前發布的《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意見》指出,防震減災事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社會發展全局,要切實提高城鄉建筑物抗震能力。
如何提高城鄉建筑物抗震能力?《意見》提出四點要求。首先,加強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監管。完善全國地震區劃圖,科學確定抗震設防要求,修訂抗震設計規范和分類設防標準。《意見》說:“要把抗震設防要求作為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的必備內容,嚴格按照抗震設防要求和工程性建設標準進行設計。加強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和竣工驗收等環節的抗震設防質量監管,切實落實工程建設各方責任主體的質量責任。”
其次,全面加強農村防震保安工作。意見強調,村鎮基礎設施、公用設施要按照抗震設防要求和抗震設計規范進行規劃、設計和施工。制定推進農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扶持政策,引導農民在建房時采取科學的抗震措施。
第三,著力加強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建設工程抗震設防。抓緊實施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逐步開展其他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建設工程抗震普查、抗震性能鑒定,根據鑒定結果進行加固改造。《意見》指出:“新建的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要按照高于當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設防要求進行設計和施工。要建立健全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建設工程地震安全責任制,落實各項防震抗震措施,提高綜合防災能力。”
此外,《意見》要求組織開展震害防御基礎性工作。制定實施全國主要地震構造帶探測計劃,抓緊完成省會城市和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大中城市地震活動斷層探測和危險性評價。對處于地震活動斷層以及地質災害易發地段的建筑,抓緊組織搬遷、避讓和實施地質災害防治工程。
《意見》明確要求,到2015年,人口稠密和經濟發達地區初步建成地震烈度速報網,20分鐘內完成地震烈度速報;破壞性地震發生后,兩小時內救援隊伍能趕赴災區開展救援,24小時內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得到安置。
為進一步加強防震減災工作,《意見》提出,到2015年,我國要基本形成多學科、多手段的覆蓋我國大陸及海域的綜合觀測系統。人口稠密和經濟發達地區能夠監測2.0級以上地震,其他地區能夠監測3.0級以上地震。2020年,建成覆蓋我國大陸及海域的立體地震監測網絡和較為完善的預警系統。
《意見》全文分為六部分。第一部分為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第二到第六部分分別就地震監測預報工作、城鄉建筑物抗震能力、基礎設施抗震設防和保障能力、地震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和健全完善政策保障措施提出了具體意見。(來源:《建筑時報》)